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风门气动装置及截齿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风门气动装置及截齿采购已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A标段:风门气动装置,型号:ZMK-127,数量:12套
B标段:截齿,型号:进口PT170,数量:680个
2.2交货时间:按需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企业(其中A标段需专业生产厂家,B标段为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元以上的一级代理商)。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针对所投产品的资质证明文件,煤安证、防爆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检验报告及其相关证件(进口产品,须使用进口合金,并提供近期进口合金报关单;产品检验报告);
3.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5近三年同类产品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证明3份以上(附合同复印件)。
3.6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