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编制的《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行动纲领。规划范围是95个地级老工业城市和25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市辖区,涉及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我国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十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他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也取得了进步。 今后十年是巩固和扩大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成果的重要时期,是统筹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攻坚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贯彻实施《规划》为抓手,做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