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09年—2011年)已基本形成计划纲要。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芳表示,噪声污染控制任务成为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新突破;机动车污染控制将被放在更突出位置,新车将提前实施“国IV”标准。 方芳介绍,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更加突出“源头控制”,更加注重“政策机制创新”,更加注重“郊区和农村环境保护”,具体共涉及5个领域的重点任务。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将噪声污染控制任务纳入第四轮计划,健全噪声控制管理机制,对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干道沿线的噪声敏感点开展集中整治。按规划完成吴泾工业区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工业区环境规范化管理,每年按计划实施一批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并全面推进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制度。 大气环境保护方面,在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脱硫、继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同时,把机动车污染控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车提前实施“国IV”标准,在用车全面推检测维护制度,对高污染车辆进一步实施限行和淘汰政策,并启动电厂脱硝等工作。 水环境保护方面,将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污水厂网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建成青草沙水库,出台水源保护条例,再新建、扩建、改造一批污水处理厂,全市黑臭河道整治基本全覆盖。 固体废物方面,将完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并在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取得突破。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推进农村村容村貌、生活污水、垃圾等有效处置,逐步缩小城乡环境差异。同时,大力推进绿色世博园区建设,完善优化绿地林地功能,加强全市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和信息化管理能力。 |